碧水穿城过 清风入画来——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回眸
“出席34人,赞成3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在县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当主持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开泉的话音刚落,全场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与会人员脸上都洋溢着会心的笑容……这是海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议案》立案决定时的情景,也是90万海安人民追寻“大美海安”生态梦的一次生动实践。
换届以来,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创新思路,依法履职,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基,通过督办议案、专题审议、视察调研等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行权推进生态、服务民生,演绎了一段段“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佳话,用人大工作的智慧和担当托起了大美海安的“生态梦”,提升了海安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督办议案让黑臭河重回景观带
焦港河、洋港河、翻身河是海安县城区的几条主要河道,九十年代末进行四河七岸改造时都重新进行了改造,两岸驳坡,下沉式人行道,上斜坡为花圃.两侧道路可通行小汽车,西侧略宽,成为海安城区一道亮丽的景观带。但近年来,由于水动力不足、市政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村民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等原因,使这些美丽的河道成为了两岸居民的心头之痛。“原本以为自己住的是河景房,谁知却是一条臭水沟,夏天靠近河边的房子连窗户都不敢开,真是苦不堪言。”住在焦港河两岸附近居民怨声载道。人民有呼声,代表有提议,人大就有回应。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银俊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该议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并结合县“十三五”规划及“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省“263”专项行动计划,对该议案进行立案,作出了相关决定,交由县政府办理,办理时间跨度2017年至2020年。
县政府按照人大决定要求,抓紧研究,紧锣密鼓拿出执行办理方案: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级措施,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补水,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力争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彻底整治城区的黑臭河道。
在督办议案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思路,连打“履职组合拳”,在听取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经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辍监督和县政府的不懈努力,议案最终得到了有效办理与落实。
目前,县城区几条主河道的黑臭现象就得到有效的遏制。如今当你漫步在洋港河边栈道,只见河水清澈潺潺流淌,在余晖的照耀下,几只飞来飞去的水鸟在碧波荡漾的河面上划出优美的弧线,显得格外醒目,偶见河岸上几位老者坐着闲钓,与大美海安的城市意象相得益彰,昔日黑臭河已踪影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这幅清水潺潺、人水和谐的美丽画卷。
重点建议促成垃圾分类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从代表建议中筛选8-10件,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关于加强海安县生活垃圾收运及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被列入其中,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有关工委对口督办,分管副县长领办,县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
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是生态建设的必然要求,县政府及其城管部门在办理建议过程中高度重视,认为办理好这个建议必须进行改革、落实长效机制。事不迟疑,县政府即成立领导组,进行市场调研,开展专题研讨,完善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应配套文件,出台《海安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海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2018——2020)三年实施规划,拿出了《海安县城区垃圾分类、环卫业务市场化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对此,县人大十分慎重,组织赴如东学习垃圾处理的先进做法,并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权衡利弊,对具体实施方法、人员、资产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同意该方案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确保不留死角,新的市场主体产生后,要制定科学的监管措施、考核办法,确保垃圾分类和环卫业务市场化工作取得成功。
目前,县政府选取确定10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10个学校、5个小区作为垃圾分类先行试点单位,联合天楹集团开展了相关培训宣传,有关小区试点已经正式启动。选取城东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开展前期宣传和筹备工作。相信通过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的不断开展,海安百姓又将增加一份获得感。
专题审议加快环境保护步伐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仅两年多的时间,对其实施情况开展专题审议,并进行专题视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视察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全体负责人、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通扬运河、洋港河、七星国际城、豪门名匠、常安水务等处,详细了解了我县河道治理、垃圾分类回收、企业环境保护、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等方面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就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建议,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又专题听取《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秉持“生态立县、绿色兴县”发展战略不动摇,在审议过程中,就水体水质、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建议,要求县政府全面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加快环境监管体系转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县政府认真落实相关意见,大力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落实“清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守护好海安一方的碧水蓝天。
县人大常委会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探索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路子,紧紧围绕县 “263”专项行动、南通市人大“万名代表小康行”环保“啄木鸟”行动和“走送督”履职为民主题活动中的环保行,通过组织代表深入现场明查暗访收集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也在县电视台、电台和海安日报人大代表之声、人大代表访谈栏目宣扬环保行动先进代表典型事迹,让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督促了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保护了生态环境。
执着生态理念圆梦“生态城”
县人大常委会执着的生态信念只是海安打造生态城市的一个缩影,也是海安全县上下重视生态、保护环境的一个佐证。正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所说的:“近几年来,海安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成为苏中苏北地区首个获得全国生态县殊荣的县城,但生态文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才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幸福之城的进程中实现价值。”一年来,无论是督办代表议案,还是深入调查研究;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开展专项督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不以牺牲环境求发展,不以破坏生态换效益”作为工作原则和底线,用人大的职能方式紧紧地守护着海安的蓝天碧水。当前,随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议案》的进一步推进落实,海安的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摆上了更为重要的位置,海安人的“生态梦”也由此变得更加清晰、更加明朗。
(周时兰 报道)